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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后冷链食品销售将实行实名制

分类:
行业新闻
发布时间:
2021/02/26
【摘要】:

地区推广应用“查安康—新疆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”

  冷链食品销售将实行实名制

  2月22日,记者从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,地区积极推广应用“查安康—新疆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系统”,通过智慧化监管手段,实现对冷链食品的全流程追溯管理。

  据了解,该系统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监管主线,采取“首站赋码、进出扫码、一码到底、扫码查询”的管理模式,对冷链食品流通开展追溯管理,从而实现“来源可追,去向可查”。以采购国内冷链食品并运入疆内的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首站,在该系统中上传相关产品品种、规格、批次、产地、检验检疫、核酸检测、消毒记录等数据,按批次为相关产品进行电子追溯码赋码。

  地区冷链食品销售将实行实名制,要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面向消费者进行销售时,在冷链食品外包装或货柜明显处粘贴“新疆冷链食品追溯”电子追溯二维码,方便消费者扫码购买;对不能使用微信扫码购买的消费者,销售者要进行实名登记(姓名、电话)并上传至该系统。对于未在该系统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冷链食品,一律不准上市销售。

 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科长梅峰介绍,截至目前,地区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已全部完成主体用户注册,使用该系统如实上传冷链食品来源、流向等追溯数据。下一阶段,地区将强化监督检查,依法查处采购销售无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、无核酸检测证明、无预防性消毒证明、无“新疆冷链食品追溯”电子追溯二维码、来源不明冷链食品等违法行为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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